2026年8月24日,美国司法部国家欺诈执法司(NFED)组织规则正式生效。结合此前与国土安全部建立的贸易欺诈联合执法机制,以及在NFED框架下常设的全球贸易与商务执法处(GTCES),美国对贸易违规的处理模式已从CBP海关主导的补税与行政罚款,升级为海关、调查机构、司法部三方联动的民事追责与刑事调查并行的新机制。
NFED不直接扣货审单,而是在发现长期低报、伪造原产地、虚假IOR、错配HTS逃税、第三国换标规避301/232及反倾销税等主观欺诈线索后,介入刑事诉讼并申请禁令与财产没收。追责链条可穿透美国进口商、报关行、货代、海外工厂、经销商乃至终端用户。2026年,某塑料树脂分销商因篡改制造商信息规避301关税一案中,涉事企业因主动披露而获得从宽处理,但前高管仍被刑事追诉并认罪,由此释放出"企业可整改、个人难免责"的明确信号。
与此同时,CBP于8月19日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,宣布自9月18日起强化Form 5106的IOR信息核查,禁止货代以自身信息顶替真实进口主体进行清关。此前"美国买家清关与供应商无关、借共享IOR走货、发票合同付款三套数、浅加工转第三国"等灰色操作已全部进入高风险区。对于对美卖家而言,合规要求已从"应对单次查验"升级为"抵御数年数据回溯"的经营底线,须将发票、生产、物流及付款流水形成长期自洽的完整留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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